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经历
1987年8月开始律师执业。1993年获得证券律师资格,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先后执业于明华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博景泓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及专长
何永刚律师1993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证券执业资格,先后参与了数十家公司重组和上市的律师业务。何永刚律师在多年的执业工作中,曾先后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并代理仲裁和诉讼。参与过大型银团贷款项目的谈判和起草合同,先后为二十余家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曾为多个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主要业务涉及起草和修改合同、进行资信调查和欠款清收、审查法律文件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和仲裁等。2001年曾经参与协助中央金融工委对厦门远华案中涉及银行资产的清理工作,为银行系统挽回2亿多元的经济损失。
何永刚律师在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业绩突出。何永刚律师在执业中恪守律师的职业准则,本着诚信、专业及高效的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